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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来帮帮我,转正未通过,要把公司发的福利吐出来吗?

来源:曲阜人才网 时间:2012-09-12 作者:曲阜人才网 浏览量:

     前段时间有位朋友问了我这个问题,这个问题让人很纠结,因为他的关系,未能通过试用期,公司之前发放的福利,如补充公积金、旅游、水果食物等,还要还给公司吗?

     我们对此问题专门请教了这方面的专家,专家给出了以下说法,希望能对这位朋友的问题能有所帮助!

     试用期转正未通过,已享受的法定福利,如社会保险等不需要归还给公司。至于非法定福利,如果公司与员工之间事先曾有书面约定,试用期未通过需要将福利退还给公司,应当按约定归还。不过,像补充公积金、旅游这类一旦享受,就无法原样返还的福利,公司与员工约定需要返还是不合理的,员工可以拒绝返还。

注意:试用期内员工“超额”休了年假,离职时不用折钱赔付给企业。不过法定年休假有单位安排的特点,如果试用期过后,员工仍然有机会使用年休假的,单位有权拒绝员工在试用期内休年休假。但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,且已把全年带薪年休假“超额”休完了,根据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第十二条的规定“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”,即员工无需把多休的年休假折钱赔付给企业。

      可见,个人与企业在这方面产生的分歧还是可以解决的,也是有法可依的,在法律以外的只要与企业沟通好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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